《事实》日报写道:
司法部提请公开讨论《外交服务法》修改草案和《公务服务法》修改和修改草案。
建议起草新版《外交服务法》。例如,考虑到一些国家需要设立外交机构而不是使馆,且由于法律上缺乏必要的法律规定,无法执行这一程序,因此建议在与外国达成的协议下,在驻外国大使的总体领导下,在必要时可以设立一个外交机构,并根据亚美尼亚共和国事先达成的协议,由总理决定设立和解散。和给定的外国状态。 大使和常驻代表(外交代表)的任期正在审查中。
为保证外交代表工作的有效性,建议将外交代表的最长任期设定为5年。
同时规定,在任期结束后立即被任命到其他国家或国际组织任职的,连续两次任期的总和不得超过8年。 同时,明确了外交官登记入库的期限,为了有效组织轮换工作,有必要重新审查外交官在外交部及其所属机构工作至少两年的要求,将其定为十八个月。
根据总领事的工作性质,对总领事的轮换期限作出了单独规定。 考虑到总领事工作需要在国外工作较长时间,建议任命为总领事职务时,应在外交部或下属机构轮换至少一年,然后在亚美尼亚共和国驻外外交服务机构,任期原则上为三年,必要时最长可延长一年。
现行法律中关于外交官配偶在同一外交机构工作的,向低级配偶支付50%报酬的规定已被取消,因为这违背了《国家职务和国家服务人员报酬法》第四条规定的确保担任公职和公务人员的基本工资与职责和责任相适应以及同等工作获得适当报酬的原则职位”。
此外,如果外交官配偶在同一外交服务机构任职,国家已补偿一套公寓,保留第二套公寓的补偿。
考虑到外交学院的职能广泛,拟将外交学院改组为外交学院。 还提出了一些其他的改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