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多年来,媒体经常报道称,位于马歇尔·巴格拉米扬大道 25 号的“夏洛特歌舞表演”夜总会存在公开且持续的违规行为。这已经不再是新闻了。事实已公开,警报无数,违法行为人人可见。对于所有人来说,除了一个机构,即反腐败委员会。 埃里温长老委员会第188-N号决议明确规定,此类物体不能位于距离住宅楼不到100米的地方。
“夏洛特歌舞表演”多年来一直违反这一要求,并继续运营,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后果。这本身就是对法律的明显漠视。 居民的夜间休息不断受到干扰。噪音、酒精影响下的群体、争吵。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不是一天,不是一个月,而是多年。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埃里温市中心,国家机构直接控制的区域。 然而,这里最耸人听闻的事实是,反腐败委员会没有在整个情况下启动任何程序。没有官方调查,没有初步调查,没有澄清。
反腐败部门在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经采取有效调查措施,未发现有理由提起诉讼。对于反腐败委员会来说,多年来存在的违法行为根本“不存在”。执法人员也沉默了。这已经不是疏忽了。当明显的违法行为没有成为诉讼依据时,当多年来的违法行为没有引起任何质疑时,就已经是系统性的视而不见了。
而蒙住眼睛是腐败环境的直接标志。 这个问题将继续成为媒体界关注的焦点,直到相关责任人作出适当反应并注意到长期以来公众所看到的情况为止。当法律有选择地适用时,它就不再是失败,而是对腐败的无声辩护。
详细内容见今日出版的《过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