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因涉嫌洗钱而被捕的人中,30 岁以下的人占大多数,而学生(包括外国人)被认为是一个特别容易受到伤害的群体,卡迪夫大学和西英格兰大学的研究人员表示。
这篇文章发表在卡迪夫大学的ORCA网站上。
研究人员首次分析了英格兰和威尔士警方侦破的洗钱犯罪案件数量。这些数据是根据《信息自由法》申请从36个警察部门获得的,涵盖了2020年1月至2025年1月期间。
在此期间,根据 2002 年《犯罪收益法》,警方在洗钱案件中逮捕了 14493 人,其中 8956 人为 30 岁以下人士。警方共对这类案件提出了 7735 项指控。
对地区有组织犯罪部门和伦敦市警察局的警官进行的采访和调查显示,年轻人,尤其是学生,正成为犯罪团伙的理想目标,这些团伙招募他们作为所谓的“洗钱骡子”。
“洗钱骡子”是指通过银行账户转移犯罪所得资金的人,帮助犯罪分子掩盖资金来源,使执法部门的工作更加困难。
研究人员指出,由于经济困难、缺乏风险意识以及犯罪分子善于利用学生,学生可能特别容易受到侵害。同时,调查发现,被捕者中究竟有多少学生,目前尚无法确定。
研究人员还指出英国法律存在漏洞。大学和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并未被纳入反洗钱法规的监管范围。具体而言,这些法规要求受监管机构向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报告任何涉嫌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情况。
该研究的作者认为,正因如此,执法机构从大学获得的信息有限。因此,执法部门往往将注意力集中在犯罪团伙中的个人身上,而有组织犯罪网络的活动则往往被忽视。
该研究还揭示了显著的区域差异。根据 2002 年《犯罪收益法》第 327 条,大曼彻斯特地区记录的犯罪案件数量最多,达 570 起,其次是默西塞德郡(566 起)和莱斯特郡(485 起)。紧随其后的是伦敦警察厅(404 起)和德文郡及康沃尔郡(327 起)。
英国内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25年国家反洗钱和反恐融资风险评估报告》也指出,中小学和大学是新兴的薄弱环节。当局认为,教育机构的国际影响力、庞大的资金流动以及相对薄弱的监管是造成这一问题的原因。
与此同时,这个问题不仅限于成年人。据司法部统计,同期有108名未成年人和420名18至24岁的年轻人因洗钱罪被判刑。
该研究的作者呼吁加强警方、大学和金融部门之间的合作,改善信息共享,并增加资源以打击金融犯罪。
执法机构则警告说,参与洗钱活动绝非“无害”犯罪。与毒品和武器走私、人口贩运以及儿童剥削相关的资金都可能通过此类网络流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