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委员会报告说,在刑事诉讼的初步调查期间,对 G.H. 提起了公开刑事起诉。 《刑法》第 204 条第 1 部分(侵犯个人或家庭生活隐私)、第 457 条第 2 部分(伪造文件、印章、印章、表格或出售伪造的文件、印章、印章、表格)。准备或使用)、第 255 条第 3 部分第 3 项(尤其是大规模欺诈)和第 296 条第 3 部分第 3 项(尤其是大规模洗钱)。后者被捕。
马西斯社区前负责人戴维·哈姆巴祖米扬 (Davit Hambardzumyan) 的兄弟戈尔·哈姆巴祖米扬 (Gor Hambardzumyan) 被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