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写道:“如所周知,2026年6月25日,亚美尼亚共和国高级司法委员会(高司委)因重大纪律违规,终止了反腐败法院法官吉维·霍万尼斯扬的职务权限。
原因是,该法官的助理是法官的伴侣,高司委是由助理的一篇公开发表的文章得知此事。根据法律,这构成了不可接受的利益冲突。
值得注意的是,吉维·霍万尼斯扬曾是亚美尼亚律师协会会员、律师(2008-2022年)。在此期间,他也为尼科尔·帕希尼ян在“三·一事件”案件中辩护。2022年8月1日,他被任命为反腐败法院法官,四年后被司法系统除名。结果,这名前法官针对解除其职务一案向欧洲人权法院提交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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