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败法院受理了总检察长办公室提起的另一起关于没收非法来源财产的诉讼。
总检察长办公室在没收非法来源财产案件中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亚美尼亚共和国行政法院法官 Ani Harutyunyan 及其相关人员没收以下财产:
13 房地产在 埃里温, 1 房地产在 科泰克, 3 房地产在 格鲁吉亚。
1.房地产购置成本。
2 辆车。
参股 1 个法人实体。
2 未偿还存款金额。
索取所授予贷款的权利。
非法资金余额8600万93万德拉姆。
非法收入余额和无合法收入支持的向善意第三方转移的资金之和为9.54亿51.9万德拉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