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日报写道:
国防部提议对2023年2月9日政府第N 160-N号决定进行修改和补充。
为了增加“祖国保卫者”计划服役的吸引力以及这些军人未来继续履行合同兵役的可能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军人在第一个五年合同到期后再签订两年或五年合同,可以计算酬金。
根据《兵役和军人地位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与首次服兵役的军人签订的合同视为首次合同,根据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合同军人在合同期满后或者因同条第一部分规定的其他原因签订的合同视为正式合同。
为了满足法律的要求,在“公民的捍卫者”计划中,建议将签订两年期定期合同的酬金金额设定为100万德拉姆50万德拉姆,如果签订为期五年的定期合同,则将酬金金额设定为500万德拉姆(《过去》日报写道,以便军人优先考虑五年期限。国防部)建议对政府2023年2月9日第160-N号决定中的N进行修改和补充。
为了增加“祖国保卫者”计划服役的吸引力以及这些军人未来继续履行合同兵役的可能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军人在第一个五年合同到期后再签订两年或五年合同,可以计算酬金。
根据《兵役和军人地位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与首次服兵役的军人签订的合同视为首次合同,根据第三十三条的要求,合同军人在合同期满后或者因同条第一部分规定的其他原因签订的合同视为正式合同。为了满足该法律的要求,在“公民捍卫者”计划中,建议将签订两年期常规合同的酬金数额定为100万德拉姆50万德拉姆,如果签订五年期常规合同,将酬金数额定为500万德拉姆(以便军人优先签订五年期常规合同)。
同时,考虑到与亚美尼亚武装部队义务兵役士兵训练阶段相关的变化,并为了促进根据"公民的捍卫者"计划组织合同兵役的进程,有必要建立在"公民的捍卫者"计划下提交合同兵役报告的可能性,而不是在义务兵役结束后的前6个月之后提交合同兵役报告。
此外,还需要将“公民捍卫者”计划下接受合同兵役的条件与关于合同兵认证的法律所做的修改保持一致。
详情:在今天版的《过去》日报上,在签署下一份合同时)。 同时,考虑到与亚美尼亚武装部队义务兵役士兵训练阶段相关的变化,并为了促进根据"公民的捍卫者"计划组织合同兵役的进程,有必要建立在"公民的捍卫者"计划下提交合同兵役报告的可能性,而不是在义务兵役结束后的前6个月之后提交合同兵役报告。
此外,还需要将“公民捍卫者”计划下接受合同兵役的条件与关于合同兵认证的法律所做的修改保持一致。
详情见今天的《过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