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国全境环境保护和地下调查机构的雇员。 3月1日至10日实施的24小时反偷猎措施期间,记录了非法狩猎案件。
禁猎期间,草原百灵鸟迁徙
在阿尔马维尔地区谢尼克社区附近的地区,公民 V.A.使用“MR 155”型12口径猎枪非法猎杀“草原云雀”型鸟类53只。
在科泰克地区耶格瓦尔德市附近,公民P.H.用“MR 27 EM”型12口径双管猎枪非法猎杀了63只草原百灵鸟。
在 Yeghvard-Ashtarak 高速公路附近的地区,公民 A.A.使用“MR 155”型12口径猎枪非法猎杀草原百灵鸟43只。
作为与案件相关的行政诉讼的一部分,非法狩猎者的合法武器和总共 159 只鸟类被没收。
违反者将被追究行政责任。
根据 BTU 的要求,法院将没收非法狩猎期间使用的武器和其他个人财产。
活动正在进行中。
根据 RA 行政违法法规第 88.4 条第 3 款发出的通知。
在禁止的地方非法狩猎,对公民处以最低工资一百五十倍至两百五十倍的罚款,对官员处以最低工资一百七十倍至两百五十倍的罚款,没收被视为违法者个人财产的枪支和狩猎工具,或被视为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手段的其他物品和动物,并剥夺狩猎权二至三年。








